新光金:澄清有關大眾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7 11:5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5/17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關於「台新金曾開價併新光金...」乙事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對於台新金控來函事宜,均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董事會相關決議均依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
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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