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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地產代理詐騙滙豐按揭貸款490萬元判囚16個月及充公百萬元

經濟通新聞 2023-05-16 15:57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前地產代理偽稱一個單位屬自住物業,詐騙一間銀行、香港按揭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維持向他批出按揭貸款約490萬元。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囚16個月和充公逾100萬元。

  被告趙嘉威(39歲),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表示被告尋求別人協助犯案,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法官亦批准控方申請,頒令充公被告犯罪得益逾107萬元。被告須於六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被加刑25個月。


  被告於2016年1月簽署一份臨時合約,購買一個價值600萬元的住宅物業,並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下的按揭貸款。被告在相關文件中,聲明物業屬自用。按揭證券公司批核該申請,被告其後獲滙豐提供按揭貸款約490萬元,並於2016年3月底獲發貸款。

 滙豐於2017年5月及2020年1月分別發出信件,要求被告確認有關物業是自用。被告作出確認,並於2020年2月應滙豐要求,提交其銀行月結單及物業的水費單作證明。滙豐、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因而信納被告遵守自住規定,維持其按揭貸款。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上述期間把物業出租給兩名租客。被告並要求其中一名租客把物業的水務署帳戶轉移至其名下,以便向滙豐提交水費單作證明。如滙豐、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知悉被告提交虛假資料,便不會維持其按揭貸款。(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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