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代重要子公司龍翰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2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28 17:5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3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2年5月2日起至民國
112年5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
5月1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1)受理方式:請以書面方式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
(2)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3號)
(3)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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