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18 16:35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4/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05/0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9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第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請參閱109年5月7日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112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第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七、既得條件:
(一)公司整體績效:須同時達成以下EPS每股盈餘及ROE股東權益報酬率之要求。
1.EPS每股盈餘於既得期間屆滿前之最近三年平均值高於同業同期之三年平均值;
以及
2.ROE股東權益報酬率於既得期間屆滿前之最近三年平均值高於同業同期之三年
平均值。
●修訂後條文:
七、既得條件:
(一)公司整體績效:須同時達成以下EPS每股盈餘及ROE股東權益報酬率之要求。
1.EPS每股盈餘於既得期間屆滿前之最近三年平均值高於同業同期之三年平均值或
高於五家同業同期之三年平均值之中位數;以及
2.ROE股東權益報酬率於既得期間屆滿前之最近三年平均值高於同業同期之三年平
均值或高於五家同業同期之三年平均值之中位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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