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一審被判令賠償424.6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光大證券(601788-CN)12月30日晚間公告稱,1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郭志剛等57人分別起訴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賠償糾紛案進行了裁判,並向公司送達了判決書。其中,十七起案件的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四十起案件的一審判決共計判令公司賠償原告損失424.64萬元。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於支援或部分支援原告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公司將依法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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