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藥業-KY:公告修訂本公司111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1 14:56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1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8/1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原通過並公告之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辦法節錄如下:
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
發行股數:4,000,000單位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
(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
第1070121068號函釋之規定辦理。)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下列事項,包
括但不限於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
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
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於111/8/15之
修正,修正內容如下:
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兩年內發行
發行股數:16,000,000單位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
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
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年資、考核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
事長同意後提交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核,最終由董事會
核定。一般員工(未兼任董事及經理人者)之發行名單,由審計委員
會審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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