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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記者侮辱國歌判囚3個月,成《國歌法》生效後首宗定罪案件

經濟通新聞 2022-11-10 14:36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一名網媒記者去年7月在觀塘apm商場直播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東京奧運領取金牌時,侮辱國歌,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成為《國歌法》在前年6月實施後,首宗定罪案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案發時,市民在歡呼迎接令香港光榮一刻,被告就高舉港英殖民時代的旗幟,引起在場其他人喝倒彩,須判處即時監禁。因過去並無案例可參考,加上被告行為有可能引致不同政見人士衝突,有加刑因素,判刑起點定在4個半月,考慮被告認罪,酌情減刑。 

  辯方求情時指,42歲男被告梁恩寧,自小患有自閉症及低智商,就讀於特殊學校。案發時失去了保安的工作,靠傷殘津貼維生及兼任義務記者。(c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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