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邦: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2 14:02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0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100%持股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91,60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1,66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9,83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81,49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1,66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茲因(1)子公司因營運資金所需,而向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信用額度
50,000仟元及(2)本公司與子公司共同承攬台中市水湳國際會展中心二期工程案
之連帶保證189,832仟元,所以此次新增為子公司背書保證共計239,832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2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合約到期、還款結束或工程完工。
(2)日期:
子公司之銀行借款合約到期、還款結束或工程完工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91,6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81,49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2.0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4.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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