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本公司111年度第4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6 19:00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1年7月26日證櫃債字第11100082192號函。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代碼:甲類券B618D2、乙類券B618D3、丙類券B618D4、丁類券B618D5。 三、債券簡稱:甲類券P11台積4A、乙類券P11台積4B、丙類券P11台積4C、丁類券P11台積4D。 四、櫃檯買賣開始日:民國111年7月27日。 五、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39億元整(甲類為新台幣12億元整,乙類為新台幣101億元整,丙類為新台幣12億元整,丁類為新台幣14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壹仟萬元。 六、發行期限: 甲類:四年期;自民國111年7月27日發行,至民國115年7月27日到期。 乙類:五年期;自民國111年7月27日發行,至民國116年7月27日到期。 丙類:七年期;自民國111年7月27日發行,至民國118年7月27日到期。 丁類:十年期;自民國111年7月27日發行,至民國121年7月27日到期。 七、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八、票面利率:甲類固定年利率1.60%、乙類固定年利率1.70%、丙類固定年利率1.75%、丁類固定年利率1.95%。 九、計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計息基礎依實際天數/該年度實際總日曆天數計算。付息金額每壹仟萬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遲延利息。 十、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十一、還本方式:均為到期一次還本。 十二、擔保方式: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十三、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十四、本公司之公開說明書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歡迎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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