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更正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金額誤植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07 14:33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8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03,232,020元。(更正)
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91,545,380元。(更正)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盈餘轉增資:10,323,202股;資本公積轉增資:9,154,538股
合計發行新股19,477,74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94,777,4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配發100股
盈餘轉增資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3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4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增資配股之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整股之拼湊,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
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俟後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
整或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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