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達科: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5 16: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岑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淑敏 昇達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2)吳東義董事 昇達科技(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品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俊良 昇達科技(股)公司董事暨執行副總經理
(4)蔡志瑋獨立董事
(5)林淑鈴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岑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淑敏:
UMT Holdings (Samoa) Ltd.董事
正通科技(股)公司董事
芮特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士誼科技事業(股)公司董事長
昕達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雷捷電子(股)公司董事
(2)吳東義董事:
UMT Holdings (HK) Ltd.董事
UMTEK Telecom (HK) Ltd.董事
昆山昕芮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代表人
昆山昆升達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董事及代表人
芮特科技(股)公司董事
芮特通訊(股)公司董事長
正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Bridge components (HK) LTD 董事
將門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網拓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士誼科技事業(股)公司董事
昕達投資(股)公司董事
道達科技(股)公司董事
(3)品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俊良:
正通科技(股)公司董事
士誼科技事業(股)公司董事
昕達投資(股)公司董事
(4)蔡志瑋獨立董事:
加百裕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金山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洋基工程(股)獨立董事
(5)林淑鈴獨立董事:
遠時數位科技(股)公司董事
全虹企業(股)公司董事
旭天能源(股)公司董事
遠傳電信(股)公司總經理室暨人力資源管理群資深副總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1,130,836權,
贊成權數26,656,197權,占總權數85.6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東義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吳東義董事:
昆山昕芮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代表人
昆山昆升達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董事及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昕芮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233號。
昆山昆升達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23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昆山昕芮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天線、射頻連接器等電子元件。
昆山昆升達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通信設備元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上述公司皆為本公司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之子公司
,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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