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豪科: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5 15:5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陳興海
董 事:張明鑒
董 事:黃嘉能
獨立董事:沈維民
獨立董事:郭泰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從事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
贊成權數:166,726,297
反對權數:88,700
棄權/未投票權數:11,311,150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8,126,147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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