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寶電: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6:5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至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世淇
董事:林崇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45,379,669權
贊成權數: 45,376,503權,占表決權數 99.99%;
反對權數: 1,750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1,416權,占表決權數 0.00%。
本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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