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水: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1 13:57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1
2.公司名稱: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延長本公司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因應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特定人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並維護員工、
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二、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04年12月21日止,
延長至104年12月28日止。
三、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
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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