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弘電: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第十四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21 17:41
1.被取得股份之公司:亞弘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89,200,000 股。 2.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佳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黃煒伯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9,048,839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14%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10年04月15日起至110年04月16日止,經由以股票抵繳股款轉讓方式取得增加9,048,839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依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以股票抵繳股款轉讓予發起設立之公司。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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