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更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06 13:40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04/0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因最近期財務
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
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0年4月7日起,將其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有價證券併採
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04/07
5.因應措施:自110年4月7日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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