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茂: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1-04 16:00
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336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桃園市政府109年12月23日府經登字第109911578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12月30日證櫃監字第1090014787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10年2月1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於110年1月21日起至110年1月29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減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6,024,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60,240,000元。 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38,012,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0,120,000元。 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38,012,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0,120,000元。 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5.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10年2月1日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1.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將現股股票送存入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及時送存者,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影本,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10年2月1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補辦過戶後再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手續。 4.已存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份,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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