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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萬旭:公告本公司109年辦理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1-14 05:00


一、本公司於109年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減少資本新台幣266,906,760元,消除已發行股份26,690,676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043號函申報生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減少資本消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萬旭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 (1)(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2)(CC01030)家用電器製造業。 (3)(F113020)電器批發業。 (4)(F213010)電器零售業。 (5)(F401010)國際貿易業。 (6)(F113010)機械批發業。 (7)(F213080)機械零售業。 (8)(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9)(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0)(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1)(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12)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3) (CA02090) 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1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 整,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得分次發行。 4.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94,270,574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942,705,740元。 5.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新北產業園區五工六路72號3樓 6.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至11人(獨立董事不得少於2人)、監察 人3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連選得連任。 7.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 76年5月21日訂立,民國109年10月15日第 25次修正。 8.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 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1)本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266,906,7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 26,690,676股。 (2)減資比率:約為28.312839% (3)銷除股份:本次減資作業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 例消除股份, 每仟股減少 283.12839 股,即每仟股換發 716.87161 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舊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 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登記,未辦理拼湊或拼湊 後仍不足1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參加股票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同意作為無實體劃 撥之費用。 (4)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5,798,980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67,579,898股。 (5)減少資本用途:主要係為改善財務結構,降低公司營運風險,以提升公司 長期競爭力。 (6)減資基準日:109年11月13日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月6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0年1月7日至110年1月15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月10日。(因適逢例假日,臨櫃辦理提前 110年1月8日下午4時前,若採郵寄方式辦理以110年1月10日郵戳日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1月11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1月15日。 (6)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110年1月18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 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 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送之股票換發通知申請書及原留印鑑 並填妥【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表單),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 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妥過戶者,敬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 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原留印鑑章及集 保證券存摺並填妥【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671表單)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 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5)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6)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7)股票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電話:(02)2541-9977。 六、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如有未盡事宜,或 嗣後如因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 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以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 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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