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洋-KY: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買賣及收回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13 23:40
一、依本公司106年09月30日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訂定109年09月30日為債券到期基準日,並於該日次一營業日(即109年10月05日)起終止上櫃買賣。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最後交易日(109年 09月 30日)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四、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權人名冊,依債券面額之100%以現金一次償還,收回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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