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好:公告本公司109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5 02:1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楊文章、許義忠及楊淇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贊成權數49,129,735權;
反對權數466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180,732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楊文章董事擔任加成興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競業限制
解除許義忠董事擔任優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競業限制
解除楊淇筠董事擔任冠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競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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