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達:代本公司之子公司美利達工業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4 14:52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9/06/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間接持有資金貸與他人公司表決權百分之百之最終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5,75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3,37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3,3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考量集團整體資金運用並降低集團營運成本。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89,83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006,037
5.計息方式:
不予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並得視需要提前還款。
(2)日期:
1.一次撥貸之還款日期為撥貸日起算一年內還款。
2.分次撥貸之還款日期為首次撥貸日起算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03,3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0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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