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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旭德科技:解除本公司已知悉之經理人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業務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鍾明峰財務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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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黃石晶暐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群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經理人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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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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