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四方面劃分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8-14 08:57
國務院辦公廳8月13日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按照加快建立現代財政製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的要求,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大力支持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週期健康服務,推動建立醫療衛生領域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製併平穩運行。通過改革,形成中央領導、權責清晰、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水平。
根據《意見》主要内容,分别劃分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四個方面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其中,在計劃生育方面,主要包括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3個計劃生育扶助保障項目,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除上述3個項目之外的原計劃生育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統籌安排。
中央製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併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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