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發布實施標準倉單交易管理辦法 引入創新性報價機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5 16:42
上海期貨交易所周二發布實施標準倉單交易管理辦法,引入以期貨價格為基準的創新性報價機制;在結算方面,采取全款實時收付模式和交易所開票模式,保證交易商的資金安全;在交收方面,實行當日交收制度,交易商在當日完成標準倉單的交收過戶。
上期所新聞稿稱,標準倉單交易業務初期采取賣方掛牌交易方式。賣方掛牌交易是指賣方倉單交易商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以掛牌方式發出倉單賣出信息,買方倉單交易商摘牌後,於當日完成結算交收的交易方式。交易所未來還將推出更多創新的交易方式。
「辦法明確規定倉單交易商是指經交易所審核批準,獲得交易商資格,參與交易所標準倉單交易活動的企業法人。」新聞稿稱。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標準倉單交易業務采取賣方掛牌交易方式,即賣方倉單交易商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以掛牌方式發出標準倉單賣出信息,買方倉單交易商摘牌後,於當日完成結算交收的交易方式。掛牌交易的標的是電子形式的標準倉單。
新聞稿解釋稱,整批掛牌是指賣方交易商單次掛牌出售一張或者多張標準倉單,買方交易商摘牌時應當一次性購買該單次掛牌的所有標準倉單。分批掛牌是指賣方倉單交易商單次掛牌應當出售多張標準倉單,並填寫最小摘牌張數。
「買方交易商摘牌時可以購買該次掛牌內的部分或者全部標準倉單,購買標準倉單張數應當大於或者等於最小摘牌張數。交易商掛牌多張標準倉單時,應當確保同次掛牌時每張標準倉單對應的品種、倉庫、商標、品級均相同。」辦法要求。
在結算與交收方面,標準倉單交易由交易所直接對交易商進行結算。在交易時間段內,交易商付清摘牌倉單全部貨款及相關費用,經交易所確認後,完成貨款劃轉和倉單過戶。買賣雙方倉單交易商完成標準倉單過戶後,交易所向買方倉單交易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倉單交易商向交易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路透北京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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