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士:代取得人宏達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雅士晶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60,858,100股。 2.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宏達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6,100,000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02%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7年1月24日止,經由私人間受讓方式增加4,000,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84,000,000元。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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