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睿: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27 13:40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
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2)本公司於106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3)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
(4)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
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
(5)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a.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01/15~107/01/19止。
b.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7/01/19。
c.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7/01/30。
(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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