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資管産品運營中部分業務納稅銷售額計算方式明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26 14:32
據央視新聞消息,財政部日前發布有關增值稅政策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資管産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産品提供的貸款服務、發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按照以下規定确定銷售額:一是提供貸款服務,以2018年1月1日起産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二是轉讓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債券等,可選擇按照實際買入價,或2017年最後一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債券估值等作為買入價計算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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