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艾訊:公告本公司總部遷址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0/30

2.公司名稱:艾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因應業務發展需求,提昇客戶服務及產品品質與效率,本公司於

106年10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總公司營業地址變更事宜。

(2)變更後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南興路55號8樓

電話:02-8646-2111

傳真:02-8646-2555

(3)本公司謹訂於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正式遷移至[汐止總部]新址辦公,

歡迎舊雨新知不吝愛護支持,繼續給予惠顧與指導,敬請惠予更新

本公司資訊檔案,以利後續往來聯繫。

6.因應措施:依法向經濟部辦理公司所在地變更登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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