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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洋背信案〉林榮錦遭判重刑 東洋:公司與股東權益獲確保 深感欣慰

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台北 2017-09-01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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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洋外觀照。(鉅亨網資料照)

對於前董座林錦榮遭台北地院重判 10 年,東洋 (4105-TW) 表示,法院能審酌證據,依法判處林榮錦應有的罪責,確保公司廣大股東應有權益,深感欣慰,公司對於既有權益回復、追索,將研議後賡續辦理。

東洋指出,本案審理歷時 2 年半,經過約 60 次左右庭期,詰問約 20 名證人,且原本預計於去 (2016) 年底言詞辯論終結,為確保被告權益,審理時程一再展延至今年 7 月。又關於本案所涉及的郵件證據,法院亦已依辯護人要求准予閱覽。顯見本案已有充分的審酌,亦給被告充分機會答辯。


東洋表示,身為上櫃公司,肩負眾多股東期許,公司經營團隊念茲在茲,除秉持良善經營理念外,將更堅守公司治理,善盡企業公民責任,以期回饋社會。如今,公理正義得到伸張,但台灣東洋將記取此次遭經理人不當掏空教訓,強化內部管控,使公司治理更臻完善且成為國際企業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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