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實:代子公司LOYAL PACIFIC INTERNATIONAL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資金貸與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30 19:40
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中美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2607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681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681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便於集團內公司之資金調度,並確實掌握資金運用效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2170
5.計息方式:
以借款當月母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以不超過一年之期限內一次或分次動撥或循環動用;
如逾一年時,須另呈報董事會核准後才得以續借。
(2)日期:
107/8/30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68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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