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精星: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28
2.公司名稱:台灣精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8月28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三項之規定辦理。
自106年8月29日至106年9月29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新竹
分行暨全國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
入繳款股東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洽詢。
(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電話:02-2790-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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