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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前瞻預算〉預算書未通盤編列 第1期1089億元全數舉債 執行不彰恐債留後代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7-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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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聯席會今天審查前瞻第1期預算,藍營立委強力杯葛,包圍主席台。(鉅亨網記者陳慧菱攝)

立法院聯席會本周從今 (17) 日起一連 4 天排定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1 期特別預算案」,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第 1 期預算案全數舉債支應,歷年未列入債限的債務舉借數甚高,若執行效益不彰,恐有「債留後代」的疑慮。也因此,引發國民黨立委今天全力杯葛。

立法院 7 月 5 日通過 8 年 8900 億元縮為 4 年 4200 億元的前瞻建設基礎建設計畫案,因此,理論上行政院應重新擬定預算書,但行政院新的預算書只先編列第 1 期 1 年 1089 億元的預算書,並無通盤規劃如何用 4 年 4200 億元來完成目前國家重大建設,就逕自付委送交今天的立法院審查。


立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前瞻計畫為近年較具財政紀律控管機制的特別預算,但舉債流量平均比率不逾 15% 規定,恐衝擊以後年度總預算債務舉借流量,相關計畫應依審議後施行期間妥善規畫,並充分揭露執行情形,以達債務控管目的及利政務推行。

預算報告還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多為跨年度之重大投資計畫,應該依預算法規定列明「全部計畫內容、計畫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額。」

這次前瞻特別預算案歲出編列 1089 億元,全數舉債支應,報告表示,年度舉債流量依特別條例規定未列入債限。

報告提到,依「預算法」等相關規定,預算編列以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為原則,但特別預算案的提出有特殊性與嚴謹性,理應務求審慎,以利國家財政運作合理性、穩健性及可預測。但近年密集提出特別預算案,恐有扭曲年度預算原貌,並有破壞預算制度與精神之虞。

報告也指出,為衡平區域發展,「前瞻計畫」優先納入有助區域平衡及聯合治理的跨縣市建設,建設經費來源除由特別預算支應,地方政府也需編列部分配合款併同辦理;但部分地方政府目前財政狀況欠佳,配合款編列恐排擠其他政務預算,宜審酌辦理。

預算中心也點出,特別預算案通常執行效果不彰,近年度特別預算 10 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率未達 80% 或延後完工的高達四成五,導致致發生浪費公帑情事,宜檢討並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希望政府在執行前瞻計畫時能有更高執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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