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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年改初審完畢 18%、退休金樓地板、所得替代率地雷區交由黨團協商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7-05-04 21:53

立院司委會今 (4) 日完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初審,其中有部分留待立院黨團協商,包括 18% 優存制度、所得替代率、公務員退休金的最低保障金額 (樓地板) 等。

立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初審通過的有,退撫基金的提撥率,將提撥率從現行的 12% 到 15%,提高到 12% 到 18%;在分攤比例上,仍維持政府 65%,公務人員 35% 的比例。

年資可攜制度,公務人員任職年資滿 5 年離職,未轉入其他職業,年資可保留到 65 歲,可申請一次請領。如從民間企業轉任公務人員,明定公務人員任職年資未滿 15 年離職,轉入其他職業,得併計曾任其他職業年資結算,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

遺囑年金部分,若現行領取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死亡,其未再婚配偶可領取二分之一的遺屬年金條件限制為已婚 10 年、滿 55 歲的才能領取,但已領其他年金者,只能擇優領取。

至於外界最關注的公務人員 18% 優存制度,以及公務員退休金最低保障金額 (樓地板),所得替代率等,都將留待立法院院會進行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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