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該不該追車 再成基層討論話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7 08:12
台中市警察局兩輛警車在追捕歹徒時,發生對撞意外,造成四名警員受傷。由於事故不斷,警政署要求不要追車,有基層警員認為,基於治安考量,警察追車天經地義,但是資深警員強調,「勇警」只會陷自己於危險當中,萬一發生意外事故難以善後,應該多加利用攔截圍捕策略。(彭清仁報導)
最近警界意外事故不斷!台中市發生警車追歹徒對撞意外,造成四名警員一重傷三輕傷;花蓮則是發生警察抓通緝犯開槍,結果警員被自己人開槍擊中受傷。警政署則是再度表示,執勤應以「安全」為先,而警政署的「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明文追捕現行犯或逃犯時,雖然具「交通優先權」,卻仍應「顧及行人與其他車輛安全」。
新竹市警方去年在追捕一名竊盜通緝犯時,警匪追逐三、四十公里,最後嫌犯失控撞電桿當場死亡,追車的警員雖然沒有刑責,但民事部分警方還是賠了五十萬元。警察局長陳耀南也在勤教中,要求基層警員追車一定要注意安全,而且要善用攔截圍捕策略。資深警員指出,勇警出事如果長官挺、同事挺,即便沒吃上刑責,但民事求償的金額,還是要大費週章;萬一長官不挺就要獨自面對刑事和民事。法界人士也指出,偷車賊只是侵佔他人財產權,追車追出人命,不管是警察或是歹徒,站在法的觀點上,絕對是划不來,還是建議以攔截圍捕策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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