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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槓經部〉 中石化和美商合資為何撕破臉的原因是...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7-02-1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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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董事長同時也擔任中普氣體董事長的林克銘出面指控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暗助外資欺負本土企業。(鉅亨網記者王莞甯攝)

中石化 (1314-TW) 與美商普萊克斯對中普氣體的合資分裂危機浮上檯面,中石化更指控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暗助外資欺負本土企業,中石化董事長同時也擔任中普氣體董事長的林克銘今 (17) 日出面指控,美商的強勢根本是中辦協助產生出來的,否則原來的合資協議精神是雙方平等。

中石化強調,絕對不是因持股中普 49% 未過半就是弱勢者,因為當年合資協議就是中石化可指派董事長,且最高法院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已判決中石化勝訴可指派中普董事長。


合資翻臉導因─中石化阻擋普萊克斯以中普經營團隊吸收高達 8,700 萬美元的潛在損失

中普氣體是 1999 年由美商普萊克斯持股 51%、中石化持股 49% 合資組成。林克銘說明,與普萊克斯合資翻臉的緣由如下:是因一紙遠超出公司資本額十幾倍的採購合同。當年中普合資僅 1.96 億元,但此採購案是中普須向母公司採購矽甲烷,時間長達 7 年且每年依照比例增加調整,對此,中石化評估潛在損失風險高達 8700 萬美元,且採購案並未經董事會同意,還發現普萊克斯一度想在董事會中偷渡,因此,中石化與普萊克斯合資分裂。

林克銘強調,絕非中辦形容的弱勢董事長,依據與普萊克斯的合資協議,本來就由中石化指派中普董事長一職,但過去連續 6 次向中辦申請登記都遭無理拒絕,甚至謊稱屆滿有 3 個月改選期間,實則僅給 2 個月,還漠視最高法院判決,拖延近一年才同意登記,卻又馬上遭解任。

中石化抗議,中辦近期還允許普萊克斯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組織章程,使中石化原可保有 3 席董事 (含指派董長)、1 席監察人,變成只剩 1 席光棍董事。

中石化現在最擔憂的,由於中辦准許普萊克斯在下周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恐導致普萊克斯面掌控中普,強烈要求中辦秉持行政中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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