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槓經部〉 中石化和美商合資為何撕破臉的原因是...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7-02-17 11:56
中石化 (1314-TW) 與美商普萊克斯對中普氣體的合資分裂危機浮上檯面,中石化更指控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暗助外資欺負本土企業,中石化董事長同時也擔任中普氣體董事長的林克銘今 (17) 日出面指控,美商的強勢根本是中辦協助產生出來的,否則原來的合資協議精神是雙方平等。
中石化強調,絕對不是因持股中普 49% 未過半就是弱勢者,因為當年合資協議就是中石化可指派董事長,且最高法院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已判決中石化勝訴可指派中普董事長。
合資翻臉導因─中石化阻擋普萊克斯以中普經營團隊吸收高達 8,700 萬美元的潛在損失
中普氣體是 1999 年由美商普萊克斯持股 51%、中石化持股 49% 合資組成。林克銘說明,與普萊克斯合資翻臉的緣由如下:是因一紙遠超出公司資本額十幾倍的採購合同。當年中普合資僅 1.96 億元,但此採購案是中普須向母公司採購矽甲烷,時間長達 7 年且每年依照比例增加調整,對此,中石化評估潛在損失風險高達 8700 萬美元,且採購案並未經董事會同意,還發現普萊克斯一度想在董事會中偷渡,因此,中石化與普萊克斯合資分裂。
林克銘強調,絕非中辦形容的弱勢董事長,依據與普萊克斯的合資協議,本來就由中石化指派中普董事長一職,但過去連續 6 次向中辦申請登記都遭無理拒絕,甚至謊稱屆滿有 3 個月改選期間,實則僅給 2 個月,還漠視最高法院判決,拖延近一年才同意登記,卻又馬上遭解任。
中石化抗議,中辦近期還允許普萊克斯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組織章程,使中石化原可保有 3 席董事 (含指派董長)、1 席監察人,變成只剩 1 席光棍董事。
中石化現在最擔憂的,由於中辦准許普萊克斯在下周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恐導致普萊克斯面掌控中普,強烈要求中辦秉持行政中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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