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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前總座遭苗栗地檢署以妨害營業秘密罪嫌起訴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7-01-09 22:17

中石化 (1314-TW) 前總經理蔡錫津為首高階主管等 8 人竊取營業秘密犯罪一案,今 (9) 日苗栗地檢署已正式以營業秘密罪嫌起訴蔡錫津等人。

中石化和威京總部集團對此表示,感謝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和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戮力偵辦,保障中石化營業秘密免遭競爭對手不法使用。

中石化說明,此案是公司進行稽核和內部管理程序檢查和導正時發現異狀,主動將本案移送檢調單位處理,進而破獲前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串連竊取營業秘密的重大案件。

依檢調單位追查發現,中石化前總經理蔡錫津等人在公司任職時候即勾串其特助陳錦佩、工程中心協理張英世、大陸事業部協理劉耀隆等高階經理人,透過職權聯合其等所屬林姓、葉姓和洪姓等工程技術人員,竊取公司營業秘密,意圖提供予大陸有關單位進行石化建廠規劃,並透過在台購買大祥化成化學公司,使用公司研發且正進行投產的高值化化學產品。

中石化強調,除全力支持司法機關肅貪打擊企業犯罪與企業刑事追究,也持續配合檢調單位針對在職或已離職人員的不法行為,抱持嚴懲絕不寬貸的決心,包括控告中化興公司劉姓前總經理背信等罪嫌,以及中普公司合資股東美商 PARAXAIR INC. 違反投資協議等情事。

中石化自 2010 年起導入由經濟部工業局推動的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並通過驗證,建置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管理公司專利研發、營業秘密資料,以降低因洩密案造成公司所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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