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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欣裕台拍板收歸國有 政院做出4項決議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12-06 17:28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 (6) 日表示,行政院今召開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針對黨產移轉處理,中投及欣裕台公司將收為國有,會中並達成 4 項決議,分別如下: 

(1)、確定中國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為該黨所獨資擁有的一人公司,財產均須收歸國有。


至於後續要如何處理,則須視該公司是否發行股票而有不同。若該公司未發行股票,財產即歸為國有並在今年的 12 月 30 日生效,其原先之公司登記可由經濟部逕行註銷董、監事後,改登記為國有。若該公司上市發行股票,股票就必需背書轉讓,若不交出股票,就回歸適用「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以股票失效或註銷等方式處理。

(2)、有關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現有人事是否轉為國營事業人員。根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 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由國家依政策主動出資成立的事業,並符合國營事業目的,才會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的精神。但國民黨黨營事業收歸國有後,並不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 條規定,因此後續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由執行小組處理。

(3)、上述 2 公司黨產收歸國有後,本質上並非公有財產。現階段暫以國有財產署作為管理機關。

(4)、未來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之人事、公司定位、經營或拍賣標售等後續事宜,行政院長林全將指派接管小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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