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英國政府敗訴 啟動脫歐的第五十條款或需議會批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4 10:12
倫敦的一組法官作出裁決,英國必須首先在議會進行投票,方可啟動兩年的退歐程序。至此,該問題或將交由英國最高法院予以最終裁決。
「如果依據第 50 條款啟動退歐程序,將無可避免地造成英國國內法律變更,」法官 John Thomas 周四表示。法院作出的判決,可能不利於英國首相特里莎 · 梅到明年 3 月底前啟動《裡斯本條約》第 50 條款單方面啟動退歐流程的計畫。
運營著初創企業的 Gina Miller 和美發師 Deir Dos Santos 提起了這樁訴訟,堅持認為如果英國政府不經過議會投票程序而啟動脫離歐盟的第 50 條款,將是非法的。
「最高法院可能在 12 月進行裁決,所以事情遠未結束,」東方匯理銀行在倫敦的 G10 貨幣外匯策略主管 Valentin Marinov 說。
上周在貝爾法斯特,法官 Paul Maguire 駁回了對於退歐程序的質疑,裁決稱干涉政府如何啟動第 50 條款,已經超出了其所在法院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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