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光軟件董事會會議投票記錄不規范 廣東證監局責令其改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4 14:30
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和訊股票消息遠光軟件9月13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了廣東證監局《關於對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16】43號),經現場檢查,認定遠光軟件董事會會議主持人不符合規定、董事會會議投票記錄不規范,《決定書》要求公司按時提交書面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及整改時限,並於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於2016年8月8日至8月19日對公司進行了年報現場檢查,對公司2014年以來編制的全部定期報告、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等三會材料、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程序等情況進行了詳盡和全面的檢查。
經檢查,遠光軟件董事會會議主持人不符合規定,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至第二十三次會議記錄記載了由代理董事會秘書的公司副總裁主持,不符合《公司法》第十一條、《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訂)》第一百一十二條、《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10)》第一百三十條等規定。
檢查指出,遠光軟件董事會會議投票記錄不規范,公司董事會決議表決過程中會議投票記錄與實際投票結果不符的情況。一是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時的投票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關聯董事實際回避了表決,但表決票仍顯示該董事同意該議案;而另一董事未勾選贊成表決意見,導致上述投票記錄與實際表決結果不符。二是公司第五屆二十一次、二十三次至二十六次等合計五次董事會投票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根據上述董事會會議表決票,個別董事表示贊成意見,但投票記錄未勾選表決意見,投票記錄與會議表決的實際情況不符。上述行為不符合《公司法》第十一條、《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10)》第一百四十一條等相關規定。
遠光軟件公告表示,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高度重視廣東證監局在《決定書》中所提出的上述問題,將按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落實責任人,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廣東監管局上報書面整改報告、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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