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創新:更正99年8月13日公告之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計畫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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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8/1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84/07/15
3.變動原因:由於原先預估營建工程成本相關費用時,考量物價波動因素並預期土地
增值稅將會大幅調徵,然後續物價波動影響幅度及土地增值稅調徵幅度
均較預期小,致實際支應營建工程成本相關費用較預計支用之金額小。
在考量資金能有效運用,及支應本公司營運成長所需資金,故擬將原執
行計畫中尚未支用金額230,686仟元修正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因修
正之金額未達所募集資金總額之20%,故未達變更標準,特此修正。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原資金運用計劃:
A.支應購地款872,788仟元。
B.支應營建工程成本相關費用1,542,801仟元。
(2)修正後資金運用計劃:
A.支應購地款872,788仟元。
B.支應營建工程成本相關費用1,312,115仟元,原執行計畫中尚未支用金額
230,686仟元修正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5.預計執行進度:99年第3季
6.預計完成日期:
(1)支應購地款:預計87年第一季完成。
(2)支應營建工程成本相關費用:預計99年第三季完成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可節省相關利息支出。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由於原先預估營建工程成本相關費用時,考量物價波動
因素並預期土地增值稅將會大幅調徵,然後續物價波動影響幅
度及土地增值稅調徵幅度均較預期小。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有正面助益。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此修正金額未達百分之二十,故原主辦承銷商尚無需提供評估意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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