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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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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普: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

壹、依據:

一、本公司即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登錄興櫃,為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六條之規定,本公司於99年11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貳、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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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截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41,499,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414,999,300元。

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11月20日至99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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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11月24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9年12月1日。

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後,爾後發行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四、換發手續及地點:

1.換發股票方式: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99年股票興櫃全面換票通知書暨股票換發聲請書寄送各股東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股票換發聲請書及集保帳號回函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作業。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單,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作業。

4.股票換發處所: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地址:台北巿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5.郵寄辦理換發者,請依前述辦理並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造成權益受損。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六、以上特此公告,並將另函通知全體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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