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醫藥:公告本公司98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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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1/19
2.公司名稱: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98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間已於99/01/18截止。
(2)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三項辦理,股款催繳期間自99/01/19~99/02/18止。
(3)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至全省各銀行匯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
其認股權利。
(4)匯款帳號:依原認股繳款書之繳款帳號辦理。
(5)收款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5)收款人戶名: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6)匯款人繳款前請務必連絡本公司股務代理,另繳款時,請務必填寫股東本人姓名、身
份證字號及聯絡電話,並將匯款單影本註記股東戶號及認購股數後傳真至群益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傳真:02-2517-6000),以便確認認股資料。
(7)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股份,依貴股東
所登記之集保帳號,以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群益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2-7755 ) 洽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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