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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算將在期限內送交立院

鉅亨網新聞中心

媒體報導,金管會「藐視」國會,拒絕送交轄下的公司和財團法人的預算書到立法院。金管會發布新聞稿,承諾「會在法律最大範圍內,請各單位送達預算書」,以及「在行政院所定期限內完成相關報送程序」。

立法院審議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通過通案決議,凡是由政府執行公權力,其收入屬於強制性的財團法人、以及証交所預算書,應送交立法院審議。金管會在新聞稿中強調,高度尊重立法院決議和立法院長王金平,除了向各方請益之外,金管會主委陳沖上週五再度拜訪王金平;金管會一直尋求符合立法院決議、以及預算法規定的最適方案,會在行政院所定的期限內完成相關的報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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