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兩項規定征求意見?規范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證監會29日就《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向社會征求意見,兩項規定將有利于引導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模式轉型。
中國證監會網站7月29日消息,中國證監會29日出臺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將于8月15日結束。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隨著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逐漸演化為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兩種形式。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守法合規、忠實客戶利益的基本原則,明確以軟件工具、終端設備等為載體提供投資建議服務行為,應當執行該規定,并提出客觀說明功能、揭示固有缺陷、提示投資風險等要求。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確立資質管理和人員注冊、保持獨立性、研究報告規范、發布審閱機制、公平對待使用者、公司及人員利益沖突管理、隔離墻制度、靜默期安排等基礎制度和規范要求。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出臺兩個規定,有利于促進證券公司提升證券研究水平,深化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升核心競爭力;同時,有利于引導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模式轉型。
(杜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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