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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遲不下雨 過年後恐第二階段限水 「耗水費」擬2016開徵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1-30 11:55

今年缺水危機險峻,除了採取休耕停灌措施,經濟部今(30)日表示,不排除於農曆過年後部分地區實施第二階段限水,且為了鼓勵節水、回應社會各界呼籲落實「用水正義」,決定加速推動徵收耗水費政策,於2016年開始徵收。

為了凝聚共識,經濟部水利署去(2014)年9月15日起至本月26日,已分別與3個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工業區及「鋼鐵、石化及電機電子」等3大用水產業公會召開16場次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

經濟部表示,產業界均能體認,耗水費的徵收是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政府穩定供水的雙贏政策。

目前作為徵收「耗水費」法源之水利法修正案,及配套有關省水器材法制化之自來水法修正案,經濟部說,已完成跨部會協商,並決定農曆年前提報行政院審議,積極爭取立法院支持於下個會期完成修法, 2016年起開徵。 

經濟部表示,目前規劃的徵收原則為:(1) 大用水戶優先徵收,不影響一般民生用戶。(2) 營利單位優先徵收。(3) 用水越多徵收越多。(4) 對努力節水者提供減徵措施,如達成回收率、通過清潔生產評估者、獲頒政府節水相關標章、獲頒節水績優單位等最高可減徵60%。(5) 專款專用,徵收款項用於水資源保護、輔導節約用水等。

根據去年統計資料,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之用戶計5,886用水戶,年使用水量約7.25億,佔用水總和26.1%。

經濟部最後指出,徵收水資源費政策已成為各國水資源永續經營的趨勢,亦為水源管理的重要工具,盼耗水費政策實施後,鼓勵用水大戶響應節約用水,避免寡占日益珍貴的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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