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虹再獲1,000萬元南方證券債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四川長虹根據2010年1月25日廣東省深圳市裁定書,根據《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案第二次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二)》,本次分配公司享有的南方證券破產債權獲得的受償資產為現金1,004萬元,南方證券破產清算組已將現金劃至公司銀行賬戶。
四川長虹(600839)3月3日發布公告稱,根據2010年1月25日廣東省深圳市裁定書,根據《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案第二次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二)》,本次分配四川長虹享有的南方證券破產債權獲得的受償資產為現金1,004萬元,南方證券破產清算組已將現金劃至公司銀行賬戶。
公司表示,將繼續落實南方證券債權受償后續事宜。經確認,四川長虹對南方證券享有破產債權金額合計2億元。此前,公司收到過兩次南方證券破產財產分配。第一次受償資產包括哈藥股份420萬股、哈飛股份109萬股、現金708萬元。第二次受償資產為現金1,004萬元。
(張路領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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