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公告與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簽訂開發經營契約,並取得30年地上權權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7 19:50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中市烏日區新高鐵段101及108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4/1/27~104/1/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11,209坪
權利金總金額:分30年支付地上權權利金,依預估營業收入抽成比例計算
約573,62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華民國,與本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每年按營業收入狀況繳付權利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競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30年加總金額:688,0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遲維新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遲維新:(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事宜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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