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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周五發布公告表示,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對投資產品銷售的監管和對投資者的保護,其中包括為投資者提供為期五天的售後“冷靜期”或“平倉”權利,讓投資者有機會在購入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後退出有關投資。如果投資者改變主意,將有權要求退回本金以及扣除手續費的銷售佣金。
證監會稱,預計“冷靜期”將最早於下周開始生效,其他措施將在未來12個月內逐步引進。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指出,諮詢期間曾有人擔心“冷靜期”可能被投資者濫用,其還稱該系統在其他司法轄區運作良好。他補充說,“冷靜期”的期限也符合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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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152,226,227,23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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