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達國際: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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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達國際: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27
2.發生緣由: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發行新股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私募股數:4000000股
以內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授權董事
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2)私募總金額:以每股私募價格新台幣22
元為私募價格,以新台幣88000000元為限。
(3)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擬以最近期現
金增資之每股價格新台幣22元作為本次私
募普通股之價格。
(4)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5)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6)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
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原
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
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8規定轉讓對象外,於不得再行賣出,且
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
公開發行。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
準日:不適用。
(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
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發行普
通股之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有
關未盡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法令
修改而需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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