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德: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25
2.公司名稱: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合約新台幣10億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聯貸銀行團:本案委由玉山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及華南商業銀行
聯合主辦,並邀集四家銀行共同參貸。
(2)聯貸金額:新台幣10億元。
(3)聯貸期間:首次動用日起算5年。
(4)具體目的:償還銀行借款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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