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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德: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25

2.公司名稱: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合約新台幣10億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聯貸銀行團:本案委由玉山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及華南商業銀行

聯合主辦,並邀集四家銀行共同參貸。

(2)聯貸金額:新台幣10億元。

(3)聯貸期間:首次動用日起算5年。

(4)具體目的:償還銀行借款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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